1.具备研究开发的基础和条件,有适应项目研究需要的科研设施设备。 2.必须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能力承担项目自筹部分的科研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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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东安县林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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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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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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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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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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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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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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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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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4223198
0746-4213189
1.具备研究开发的基础和条件,有适应项目研究需要的科研设施设备。 2.必须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能力承担项目自筹部分的科研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
湖南省东安县东安大道157号林业局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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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查验申请人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告知与公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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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9号)全文。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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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