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市场:1.依法设立,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其行业特征,营业范围明确“经营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信息;2.固定的交易场所(店铺和办公室),设置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服务大厅、客户休息区并具备相应服务功能,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交易大厅面积不低于300平米。车辆展示销售区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3.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所有人签订2年以上租赁协议,且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4.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防盗、监控等安全设施,并有专人使用和维护;5.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6.具备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7.与10家以上二手车经销企业签订入驻协议。 二手车经销企业:1.依法登记,企业名称中使用“二手车经销”等表述其行业特征,经营范围明确表述“二手车经销”等内容;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销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3.具有3名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4.规章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