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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实施编码:11430300MB1987097L10001320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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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文旅广体局
行使层级
国家级/局(署、会)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0731-52817107,52817350,5281702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2817008

    0731-52817008

受理条件

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湘潭市民之家北栋三楼综合审批区)(C201-C207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料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符合条件、审核、作出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各项办事流程完成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3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下放至省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0〕第732号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县、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出租、转让播出时段。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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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