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耒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耒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实施编码:11430481006294476F4000715004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4758453

    0734-47584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12345

    0734-12345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G区05号、06号、07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

审查

1个工作日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核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对不符合条件核标准的,将申报材料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审核

2个工作日

1、根据初审意见提出审核意见;2、对不符合条件核标准的,将申报材料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

3个工作日

1、根据审查资料及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核标准的签署认定意见;2、对不符合条件核标准的,将申报材料退至经办人并说明理由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表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