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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备案

实施编码:11431100006578276U343101818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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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8365360

    0746-8365360
  • 监督投诉方式

    永州市交通局监察室0746-6367940

    永州市交通局监察室0746-6367940

受理条件

1、港口企业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 2、申请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政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

办结

0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8号

第二十四条: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安全作业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加强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保障组织实施。 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按照前款规定制定的各项预案应当报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港口企业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备案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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