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距离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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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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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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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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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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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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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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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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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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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8686358
0731-28686331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距离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二楼H区发改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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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初审 |
1个小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2个小时 |
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征求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和沿线乡镇政府的意见,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安全评审) |
审批 |
4个小时 |
做出审查决定 |
办结 |
1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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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十三条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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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制区域施工建设许可函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