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已完成质量监督申报书确认;(二)项目法人已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内容进行了项目划分,须提供项目划分申请确认报告和工程项目划分表。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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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桃源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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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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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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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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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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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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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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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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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6682315
0736-6638110 0736-6629733
(一)工程项目已完成质量监督申报书确认;(二)项目法人已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内容进行了项目划分,须提供项目划分申请确认报告和工程项目划分表。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浔阳街道迎宾大道2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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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现场勘测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审批 |
4个工作日 |
业务股室及行政股室审核通过,符合受理条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批流程到位,审核通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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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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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