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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实施编码:12430721MB1F153630443051700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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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02285

    0736-430228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1.项目已立项;2.项目已列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3.项目进度已达到给付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深柳镇安乡大道东2号政务中心一层住保中心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初宰

5个工作日

按照标准审核申办材料。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并进行受理登记;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告知理由;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需要补充材料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审核

5个工作日

对受理的材料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窗口工作人员。

审批

5个工作日

根据审批意见,对批准同意的,办理证件并交申请人;对未批准同意的,将不予同意的理由、申办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审批工作完成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全文; 2.《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拨付单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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