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85045985、85045986
0731-82219530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鸭子铺路马栏山创智园3栋305;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7个工作日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审核 |
9个工作日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审批 |
7个工作日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办结 |
7个工作日 |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规章】《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1994年12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作品登记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