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汨罗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汨罗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实施编码:11430681MB155475054000120073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22479

    0730-522247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244007

    0730-5244007

受理条件

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业农村窗口18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4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1:4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3月31日):上午 09:00~11:4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初审

2个工作日

湖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2010年12月18日发布施行)。

审核

2个工作日

按湖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进行审定。

转报

1个工作日

经主管局领导审核行政许可的,在本行政机关办理的应当当即办理;转送上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及时进行上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