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认定条件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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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武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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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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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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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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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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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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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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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5-6330446
0735-6266320
符合认定条件的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
临武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二楼 位于大武路与晴岚路交汇处东南方向临武县委党校院内。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8:00—12:00,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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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初审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发放准考证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现场考核 |
2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决定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公示 |
5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3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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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八条 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课程应当进行考试或者考查,考试或者考查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应将成绩计入学分;三、《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教基[2008]6号)第二条 普通高中招生要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划等统招、差额投档、推荐保送、特长录取及必要的面试考查等多种招生办法,逐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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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