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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221XY443101906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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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平江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6263494

    0730-626349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6222620

    0730-6222620

受理条件

工程项目已完成立项和初步设计行政批复,项目法人已完成了设计、勘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已有正式设计施工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1楼B4-B8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初审

2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并在评审前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复审

2个工作日

相关业务股室(机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起草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书。

审核

1个工作日

分管项目的局领导对文书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审批

1个工作日

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局领导(首席代表)对许可文书进行审定,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办结

1个工作日

窗口制作、送达许可文书,并进行公示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必须依法分别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项目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资料:(一)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备案文件;(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的文件;(三)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997年第7号)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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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