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经营许可证;2、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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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县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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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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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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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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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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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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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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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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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7-5217360
0737-5215119
1、港口经营许可证;2、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走马湖路198号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一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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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对资料内容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查 |
审核 |
8个小时 |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复审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办结 |
8个小时 |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对不予许可的,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字说明和申请资料退申请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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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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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堆场、仓库、储罐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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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