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新晃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新晃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实施编码:11431227006666516C4000117051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6226531

    0745-62265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6222879

    0745-6222879

受理条件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4号楼住建局B区2楼43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初审

2个工作日

消防验收由负责消防验收的科室或主责承办人具体承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在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审核

2个工作日

①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运用是否准确; ②消防验收的内容是否全面; ③提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应用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技 术标准依据是否准确; ④消防验收的程序是否合法; ⑤法律文书及有关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⑥消防验收结论是否正确。 ⑦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

审批

2个工作日

消防机构行政领导应在4个工作日内,根据主责承办人、协办人、技术复核人审查意见,签署明确的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并签名。

办结

1个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应通知当事人到集中受理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当事人无法到窗口领取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能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应依法使用送达回执。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审查机构

个工作日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