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建设单位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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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省应急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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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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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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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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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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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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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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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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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9751143.
0731-82212345
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建设单位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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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形式审查 |
审查 |
9个工作日 |
依法依标准办理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依法依标准办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制作文书证件、通知企业、送达、统计和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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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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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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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