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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临时用地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26006392383B4000115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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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平江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6235977

    0730-6235977
  • 监督投诉方式

    12345(0730-6281492)

    12345(0730-6281492)

受理条件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为项目建设依据文件明确的项目业主,铁路、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可由项目业主书面委托施工单位申请办理。项目业主是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其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不因委托他人申请办理和使用临时用地而转移。 (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二)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察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3楼F13自然资源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查验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或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补齐资料。受理后将业务资料输入电子流程并提交至用地地,用地承办人员根据许可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核实有关规费缴纳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将审批流程提交至用地股长复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受理人员并注明退回理由。

审核

3个工作日

用地股长按照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标准的,提出拟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同意或补充材料意见及理由,并将审批流程退回初审环节。

审批

3个工作日

主管局领导对初、复审意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作出拟同意决定;不符合标准的作出拟不同意决定或补充材料意见及理由,将审批流程提交至局长审批或退回至复审环节。局长签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用地工作人员制作批单或权证,按标准进行收费核算,并将应缴费用录入流程,通知申请人到窗口缴费,将批单或权证送至窗口,将申请材料送至信息中心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9年8月26日予以修正)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XXXX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关于XXXX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答: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需按程序经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机构依法查处结案并报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机构备案,凭《违法用地补办建设用地手续通知书》及罚没凭证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