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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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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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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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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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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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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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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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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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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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4758171
0734-12345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三楼E区12号、13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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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是否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等。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核准、审批、决定全部资料和办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办结事项并送达。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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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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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