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受理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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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湖区民宗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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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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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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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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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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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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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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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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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民宗局,电话:0735-2167500
区作风办,电话0735-2167975,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5-2167611
暂无受理条件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骆仙街道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6楼625室;湖南省郴州市骆仙街道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6楼625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审核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办结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