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限运输车辆运载物品,车辆运载的确是不可解体物品; (二)承运人需持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在公路上通行;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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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麻阳县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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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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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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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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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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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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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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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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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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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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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827621
0745-5825216
(一)超限运输车辆运载物品,车辆运载的确是不可解体物品; (二)承运人需持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在公路上通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B栋二楼205、206、207、208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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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审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交通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材料可以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错误; 4、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后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除当场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注明日期。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1)初审机关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情况是否与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相一致。 (3)根据申请,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勘查意见。 (4)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1)复审机关受理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情况是否与法定的行政许可条件相一致。 (3)根据申请,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勘查意见。 (4)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复审意见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1、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1、实施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2、实施机关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实施机关在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申请人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六条: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起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协调公路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通行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加固、改造方案制定 |
工程设计 |
14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为准 |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 |
工程设计 |
14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为准 |
市场调节价-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