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条例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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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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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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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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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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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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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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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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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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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2167399
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区政务中心:2167622
公租房管理条例
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大厅;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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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公租房管理办法 |
办结 |
4个小时 |
公租房管理办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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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意见》长政发〔201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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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实行资格核准机制。拟投资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专业机构,需向所在地的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