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有新设或变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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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蓝山县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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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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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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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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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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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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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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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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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6-2213148
0746-2213413
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有新设或变动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科技路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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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8个小时 |
受理 |
审核 |
8个小时 |
审核 |
办结 |
8个小时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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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8〕142号)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完成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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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银行账户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