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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02MB17623813443102003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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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北湖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北湖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0735-2152367

    北湖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0735-2152367
  • 监督投诉方式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北湖区作风办0735-2167975;北湖区政务中心0735-2167611

受理条件

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南路410号北湖区农业农村局5楼516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1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1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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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该事项的过程中,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