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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实施编码:1143122400665841X940001170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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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45-3224108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745-3224108
  • 监督投诉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0745-322416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 0745-3224169

受理条件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城南园艺路150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核

5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制作及送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5号)明确规定:“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明确规定,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审查机构

个工作日

是否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但需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