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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

实施编码:11430300MB156502X974307250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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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安全事故性质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181922

    0731-5218192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湘潭市市民之家三楼C04;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7月0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核

8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审批

5个工作日

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领导审批同意。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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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