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岳阳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

实施编码:11430600006354256M3431019063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阳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12345,0730-8882046

    12345,0730-8882046
  • 监督投诉方式

    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0730-8882111

    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科0730-8882111

受理条件

项目已完成立项和初步设计行政批复,项目法人已完成了设计、勘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已有正式设计施工图。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15号、16号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审查

3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真实,措施安全可行,签章有效。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 “一票否决”。同意核备的,提出质量监督核备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查通过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对同一建设工程分项发包的,必须依法分别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照项目批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资料:(一)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备案文件;(二)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的文件;(三)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997年第7号)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三、质量监督核备情况) 查看结果样本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三、质量监督核备情况) 查看结果样本

1、问: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单位名称还是人名?

答: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栏填写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填写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为2页及以上的,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