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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实施编码:11431226MB1683624E4431017154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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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设施设计审查及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5827681

    0745-5827681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5823996

    0745-5823996

受理条件

1、符合城市照明规划。 2、设计、施工、监理具备相应资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城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真实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真实

审批

3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真实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构)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城市照明设施验收告知单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可以线上办理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