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设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材料。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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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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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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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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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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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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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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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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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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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5851611
0745-5822003
(一) 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设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的真实材料。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城东滨江大道政务中心A栋3115农业农村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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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通知申请人领取,对未通过审批的,打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退还申请材料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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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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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