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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实施编码:1143110000657809XR3000114007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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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6-8321805

    0746-8321805
  • 监督投诉方式

    0746-12345

    0746-12345

受理条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4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01~12-31)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内容是否真实、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审批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合法合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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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岗位可以申报特殊工时制度?

1.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劳动者; (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 (3)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3)因生产工作需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