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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8100623431864000120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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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乡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6768066

    0731-5676806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6771038

    0731-56771038

受理条件

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一)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   (二)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七)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乡市东风路14号湘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楼301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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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