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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1281006646646U400081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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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洪江市住建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5-7736396

    0745-77363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5-12345

    0745-12345

受理条件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6个工作日

真实合法并有典型性

办结

2个工作日

制作文件送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查看结果样本

在建设领域中推广新技术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如何申报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规定》由管辖建设行政部门组织评选,具体申报条件须见当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