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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实施编码:11430381006234465P4000712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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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乡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6771753

    0731-5677175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6771733

    0731-56771733

受理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三、法律援助机构在编工作人员或专职聘用人员; 四、具有一年以上的法律服务工作经历;五、经过统一岗前培训;六、品行良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乡市东山办事处东山街道人民路行政中心司法局一楼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股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有关规定

办结

6个工作日

报湘潭审批,符合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全文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2019〕第143号

第二十一条: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军队律师工作证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 (第385号)

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第131号
全文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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