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3.地图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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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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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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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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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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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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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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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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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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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8213520
0744-12345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3.地图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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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就可以受理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文件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文件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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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19〕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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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时事宣传地图、发行频率高于一个月的图书和报刊等插附地图的,应当自受理地图审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应急保障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地图的,应当即送即审。 涉及专业内容且没有明确审核依据的地图,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地图审核的期限内。 |
第十条:申请地图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地图审核申请表;(二)需要审核的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用于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地图产品,还应当提供地图内容审核软硬件条件; (三)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测绘资质证书:(一)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和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二)直接引用古地图;(三)使用示意性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和地方地图;(四)利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且未对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进行编辑调整。 |
第十一条: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应当提供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 地图上表达的其他专业内容、信息、数据等,国家对其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
《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 |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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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审核批准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