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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实施编码:11430800006442360G3000119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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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8369096

    0744-8369096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1.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修建水库审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符合水利工程的标准、规范、规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经批准; 3.申请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当地中、长期总体规划。 4.属本级审批权限范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F708-F710窗口;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55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F305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政策

审批

1个工作日

复核合规性

办结

1个工作日

真实可靠,符合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行政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机构

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

个工作日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