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在年采伐量内。 4.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 5.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并按湘发改价费〔2017〕564号文件《关于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缴纳赔补偿费。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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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桑植县交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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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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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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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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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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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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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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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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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6222716
0744-12345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在年采伐量内。 4.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 5.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并按湘发改价费〔2017〕564号文件《关于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缴纳赔补偿费。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
全年,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受理人员受理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手受理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符合许可条件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作出准予许可的,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3、作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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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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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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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技术评价报告 |
企业 |
6个工作日 |
合同约定 |
按市场价格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