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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药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0302MB196185834000120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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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雨湖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376067

    0731-5237606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205792

    0731-58205792

受理条件

根据《湖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宝庆路50号雨湖区农业农村局115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

2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门店进行实地考察,查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

核发

2个工作日

具备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办法《农药经营许可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22〕第216号

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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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一个老板开了两家农药经营店,可以只办理一个农药经营证吗?

不可以。根据《湖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 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主体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的主体名称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