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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实施编码:11430923006494187H4000817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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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7821671

    0737-782167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7222001

    0737-7222001

受理条件

在我省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建筑规模达到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三年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大项以上。   2.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某一项(子项)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的单项工程。   同等条件下,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辰峰路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B栋3层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大厅住建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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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规章】《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十六条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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