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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实施编码:11430682006378338L4000111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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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湘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050000

    0730-30500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3050000

    0730-12345 0730-3050000

受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批

5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给出审批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出具结果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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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查看结果样本

修改章程应如何申报核准?

首先召开理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意见,然后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再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