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纸质材料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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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泸溪县统计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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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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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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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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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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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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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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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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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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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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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43-4260605
0743-4262978
需提供纸质材料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2号政府办公大楼统计局52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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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10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的通知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