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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23MB1717150Y40001170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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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2929329

    0730-29293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0730-2929513

    0730-12345,0730-2929513

受理条件

制定市政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华容县章华镇杏花西路18号阳光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城管局43号窗口(乘坐4.6路公交车在阳光政务站下车到达)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2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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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格

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