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规划许可; 2、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3、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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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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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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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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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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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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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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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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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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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2345
1、符合规划许可; 2、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3、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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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9号)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港口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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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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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提供) |
安全评价 |
个工作日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