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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实施编码:11430200006170545B343101817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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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港口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8682894

    0731-2868289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8682826

    0731—28682826

受理条件

1、作业单位营业执照 2、备案申请材料齐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水运科;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有效

办结

2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34号)第五十四条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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