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汨罗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汨罗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

实施编码:11430681MB175361094431017197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02900

    0730-52029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112234

    0730-5112234

受理条件

一、单位或企业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管网等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1)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2)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加盖装置;(3)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4)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5)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除应当符合当地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的规定;(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达到要求数量,不得从事建筑渣土运输作业;(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能力,并达到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渣(土)运输资质; 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统一标识,统一安装、使用记录线路、时间和处置地点的电子信息装置,随车携带处置证,并按照交通运输、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区域、时间行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S1809线与龙舟北路交汇处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B区06号城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4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9:00—11:4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核

3个小时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核实审查,审核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对符合条件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察、调研后,提出初审意见,交城管局行政审批负责人审核。

审批

2个小时

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发现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利益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负责许可资料的审定,并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办结

1个小时

1、对通过审批的,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审批文书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函[2014]69号)第二部分部分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一)建筑垃圾、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输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筑渣土施工工地监管;负责查处建筑垃圾、砂石、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运输时造成环境污染、未按核准线路及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查看结果样本

资料是否需要原件?

需要原件查验,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