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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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茶陵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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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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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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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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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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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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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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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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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731-25222858
监督电话 0731-22063836
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紫微路茶陵县教育局2号楼一楼师训股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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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通过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通过市教育局审核后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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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2. 湘政办发〔1993〕29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暂行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3. 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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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