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桃江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桃江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0922MB0Q21577G4000822002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8788852

    0737-878885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8788959(工作时间) 0737—8788668(非工作时间)

    0737—8788959(工作时间) 0737—8788668(非工作时间)

受理条件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综合受理窗口,“可乘8路和9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站”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

审核

15个工作日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奖励的意见。

审批

10个工作日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办结

1个工作日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公布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查看结果样本

此项目收费吗?

此项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