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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编码:1143313000672256534000834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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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龙山县统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6222858

    0743-6222858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6231658

    0743-6231658

受理条件

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给予奖励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龙山县华塘街道龙山大道市民之家1楼D区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6: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5个工作日

材料清晰、真实、有效。

审批

2个工作日

材料清晰、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 第三十七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表彰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的个人奖励的决定 查看结果样本

如特殊情况,能不能提供复印件?

能,必须出示电子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