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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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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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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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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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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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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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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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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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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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350
0731-52817008
具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湘潭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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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真实完整 |
审核 |
3个小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审批 |
2个小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 |
1个小时 |
准确完整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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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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