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湘财教[2014]10号)文件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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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文物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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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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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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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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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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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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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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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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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55134
0731-82212345
详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湘财教[2014]10号)文件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8-A09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是否齐全 |
初审 |
10个工作日 |
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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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