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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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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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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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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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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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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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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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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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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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5202900
0730-5112234
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S1809线与龙舟北路交汇处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B区06号城管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4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9:00—11:4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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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资料(申请报告、相关的批示、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查看原件并报送复印件、 规划审批项目须提供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及其他涉及部门审批件)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报股长进行初审。资料不全,当面告知补正资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退回住建窗口。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股长对住建窗口工作人员报送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全,当面告知补正资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退回住建窗口。初审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送分管副主任进行复审。 |
复审 |
1个工作日 |
分管副主任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处主任决定。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负责许可资料的审定,并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1、对通过审批的,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审批文书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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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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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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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许可证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