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汨罗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汨罗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实施编码:11430681MB175361094000117027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5202900

    0730-52029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112234

    0730-5112234

受理条件

1、 因工程建设等原因,现有树木无法在原址保留,且不具备移植条件的;或现有树木因老化、病虫害等原因,不再具备修复条件或保留价值的;或树木生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 2、 按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S1809线与龙舟北路交汇处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B区06号城管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4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3月31日):上午9:00—11:4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资料(申请报告、相关的批示、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查看原件并报送复印件、 规划审批项目须提供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及其他涉及部门审批件)进行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报股长进行初审。资料不全,当面告知补正资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退回住建窗口。

初审

2个工作日

股长对住建窗口工作人员报送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全,当面告知补正资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退回住建窗口。初审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送分管副主任进行复审。

复审

1个工作日

分管副主任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处主任决定。

决定

1个工作日

负责许可资料的审定,并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办结

1个工作日

1、对通过审批的,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审批文书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砍伐城市树木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城市树木可以擅自砍伐迁移不

不行。需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