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 2、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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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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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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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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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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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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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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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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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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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4-4758312、0734-4688276、0734-4688177
0734-4758312、0734-4688276、0734-46881770734-12345
0734-123451、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 2、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按照培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补贴。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西湖南路5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20号-26号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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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培训资料审核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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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五条:……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五、大规模开展 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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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