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桂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桂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植保事故鉴定

实施编码:1143102100654651434430720008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植保事故鉴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46716

    0735-444671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33182

    0735-4433182

受理条件

与植保事故发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企 业法人、均可依法申请鉴定,提供 受害农作物名称、品种名称,使用农药名称、 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受害农作物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程度、农药使用时间、数量、浓度、 使用方法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情况说明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园艺路17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501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申请

1个工作日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时发生的一般性植保事故。

受理

1个工作日

在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时发生的一般性植保事故。

取证

11个工作日

在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时发生的一般性植保事故。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人大及常委会公告〔2006〕第68号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植物保护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事故处理的依据。植物保护事故鉴定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植保事故鉴定报告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